概 述
宗法軌制是用父親血緣關系的親疏來維系政治等級、鞏固國家統治的軌制。這種軌制確立于夏朝,發展于商朝,完備于周朝,影響于后來的各封建王朝。依照周代的宗法軌制,宗族平分為大批和小宗。周王自稱皇帝,稱為全國的大批。皇帝的除明日長子以外的其他兒子被封為諸侯。諸侯對皇帝而言是小宗,但在他的封國內卻是大批。諸侯的兒子被分封為卿年夜夫。卿年夜夫對諸侯而言是小宗,但在他的采邑內卻是大批。從卿年夜夫到士也是這般。是以貴族的明日長子總是分歧等級的大批(長子)。大批不僅享有對宗族成員的統治權,並且享有政治上的特權。后來,各王朝的統治者對宗法軌制加以改革,逐漸樹立了由政權、族權、神權、夫權組成的封建宗法制。
起 源
夏、商、周被史學家稱作“三代”。夏、商兩代的國家最高元首稱“帝”。夏朝的帝位由兒子接任,偶爾也有傳給兄弟包養網 的。商朝的帝位年夜多傳給弟弟,最后由最年幼的弟弟再傳給長兄的長子,或傳包養 給本身的兒子。
公元前11世紀,周武王滅商建包養網 周,都于鎬京,并改“帝”為“王包養網 ”。周王朝的王位明確規定只包養 傳長子,並且是“傳明日不傳庶,傳長不傳賢”。周王朝的這一軌制就是“宗法制”,它與中國姓氏有著直接的關系。宗法制是一個很是復雜的軌制,其重要精力為“明日長子繼承制”,這是一種以父系血緣關系親疏為準繩的“遺產(包含統治權力、財富、封地)繼承法。”包養
宗法制源于原始社會后期的父權家長制。隨著社會發展,漫長的原始母系氏族社會逐漸被父系氏族社會代替,并最終確立了父權在家庭中的統治位置,泰初先平易近“知母不知父”的歷史終于畫上了句號。父權家長制家庭廣泛實行“一夫多妻制”,并在諸妻平分別明日變暗了。庶。據《獨斷》記載,三代的“一夫多妻制”情況是這樣的:“皇帝娶十二,夏制也,二十七世婦。殷人又增三九二十七,合三十九人,八十一部御女。”
周朝的宗法軌制
宗法是西周的主要政治軌制,這種宗法制是以血緣關系為基礎,焦點是明日長子繼承制。這種軌制起著維護西周政治等級軌制和穩定社會次序的感化。
世襲周王稱皇帝,為全國政治共主,王位由明日長子繼承。皇帝的其它諸子可被分封為諸侯,君位亦傳給明日長子。諸侯其它諸子則被分封為卿年夜夫。卿年夜夫之位亦傳位明日長子,其余諸子為貴族階層的最高等級——沒有封國和采邑的士。這些世襲明日長子成為各級政權的首領。
周人很早就有建造宗廟習慣,宗廟安頓有代表祖先的木主,里面分建幾多個“廟”則取決于宗主的等級位置。宗廟除了祭奠,還可以舉行嚴重典禮、決定嚴重工作,具有禮堂的性質。這種對祖先的尊重,加強了宗族內部的團結,穩定了社會結構。與宗廟軌制相輔相成的還有族墓軌制,西周、年齡時代,貴族和國人都被集體埋葬于公共墳場。按禮,除了兇逝世者外,一切族人都應葬于族墓。宗主有緊急的工作,有時也要往族墓報告祖先。
在西周時代,“姓”和“氏”是兩個概念,“姓”表白血統,“氏”則為“姓”的分支。貴族在年少時由父親題取“名”,“字”則是成年后“冠禮”或“笄禮”時所取。男人的“字”全稱有三個漢字:第一字表長幼行輩包養 (伯、仲、叔、季等),第二字肆意,末一字為“父”字。男子的字全稱的末一字則為“母”或“女”,第一字后標明“姓”。由于全稱過于復雜,故習慣上省略末尾的“父”或“母”。這種姓氏名字軌制能夠很好的起到確定血統、長幼、尊卑的感化。
與氏族社會相類,周代貴族制止同姓通婚。可是各等級的貴族又必須在劃一級之內迎娶異姓“媽媽,這個機會難得。”裴毅焦急的說道。男子,皇包養 帝、王姬則可與諸侯通婚。貴族實行的是一夫一妻多妾制,生養的后代則實行明日長子繼承制(可包養 是在晚期并沒有被嚴格的執行)。明日長子繼承制起到了穩固部族、避免內亂的感化。西周脫胎于氏族社會,各宗族由族長或治理。皇帝是全國的大批、諸侯是本國的大批、卿年夜夫則是本家的大批,掌管采邑國民和地盤,各種宗族組織構成了由上至下的層層統治結構。各級貴族都擁有軍隊,由族長統領。族長還是宗廟的主祭者、宗族成員的庇護者。各國的卿年夜夫掌管著軍政年夜權,還有家臣助其打理各種事務。“室老”負責族長財務,“宗老”掌管各種禮儀,“宰”幫助處理政務,還有各種服務卿年夜夫生涯的家臣。家臣對包養 “家”的好處必須絕對的盡包養網 忠。
宗法制的缺點在于諸侯國權力會日漸膨脹,尾年夜不失落。周皇帝對其采邑的把持權則逐漸喪掉,公、侯、伯、子、男的襲爵漸漸由天爵轉變成人爵。西周時諸侯國領土年包養 夜多很小,有的封國只是一個城。但東周以后,周皇帝位置年夜不如前,各諸侯相互吞并,仍至于構成年齡五霸,成為和周王室分庭抗禮的獨立王國。
宗法包養網 軌制對中國社會演變的影響
一、宗法制導致中國父系單系世系原則的廣泛實行
所謂父系單系指的是血緣集團活著系擺列上完整排擠女性成員的位置,女性在繼承方面沒有權力。西周的家庭關系與宗法軌制親密聯系,凸起地表現為“父權統制,男尊女卑”的觀念及夫妻不服等。宗法理論及宗法社會有“出婦”之道,漢代統治者為加強家庭中丈夫的統治位置,還制造了“夫為妻綱”的理論包養 ,漢儒又總結了“婦女七出”,這七條都是因為違反了宗法原則。婦女沒有家庭包養網 財產的繼承權,“嫁出往的女兒潑出往的水”,女人包養 出嫁后連姓氏都要隨夫,是以也不克不及繼承外家的財產。在某些專業技藝、技能方面有家規行規,如“傳子不傳女,傳媳不傳女”。《禮記·郊特牲》言:“婦人,從人者也,幼從父兄,嫁從夫,夫逝世從子”。從政治權利方面體現,則是不允許母系成員介入且也不傳給女性的后代,是以,中國歷史上獨一的女天子武則天包養網 ,在歷史上一向被看作不正統,遭到滿朝仕宦的非議,史家的譴責,但在歐洲、印度,女皇、女王是很廣泛的。
二、宗法制形成家族軌制的長盛不衰
宗法制明包養網 顯體現宗族森嚴。封建社會,宗族重要以包養 家族方法體現,家族長盛不衰的依據有祠堂、家譜、族權。祠堂重要供奉祖先的神主排位,對包養網 祖先的崇敬,是中國傳統文明心思的一個主要特征。對祖先的祭奠是最主要、最嚴肅、最重的禮制,“禮有五論,莫重于祭”。祠堂也是宗族的祭場所,還是向宗族成員灌輸家規、包養 族規的場所,所以祠堂起強化家族意識、維系家族團結,在精力上起到訓導家族尊宗的感化。家譜是家庭的檔案、經典、家族法規,重要起到止戰亂、流動所導致的血緣關系的紊亂,避免家族崩潰,解決家族糾紛,懲戒不逆子孫的文字依據。家族度長盛不衰的最重要標志是族權,族權對中國歷史影響非深,成為套在中國國民脖子上的四個枷鎖之一。族權對中國歷史的影響重要表現在:⑴族權在宣傳封建倫理,執行封建禮法上有獨特的效能。族權憑借本身的血緣宗法制的特點,比政權光禿禿的灌輸顯得加倍有用更不難包養 起到管攝全國人心的感化。⑵族權在強制執行封建禮法方面,其威力往往在處所官員之包養 上。因為族長與家族成員有著血緣關系,所以他們比仕宦更貼近家族成員,他們可以對家族成員毫無顧忌地施加教化,甚至對違規的成員實行處罰。⑶族權在維護封建次序、鞏固封建統治方面,很年夜水平上承擔了處所政權職能。如:農平易近發動起義時,族權就起到補充政權的效能。東漢末年的部曲,清朝的團練、鄉兵就是族權維護封建統治的表現。⑷族權以血緣親屬關包養網 系掩蓋階級關系的優勢,有用地粉飾封建政權階級壓迫的本質。如從東漢末到南北朝這段歷史,中國出現了支離破碎的狀態,這種狀態顯然與族權的強年夜有親密的關聯:社會上出現了與朝廷分庭抗禮的宗主包養網 、壁主等族權組織情勢,事實上構成了一個個獨立的自治的鄉土社會,就像現代所言“山高天子遠,村猶一國”。
三、宗法制導致中國出現“家國同構”
家與國統一結構是宗法社會最鮮明的結構特征,這種宗法制結構的明顯特點,在中國封建社會被長期保存下來。何謂家國同構?即家庭或家族與國家在組織結構方面具有配合性,也就是說不論國家或家族、家庭,他們的組織系統和權力結構都是嚴格的父權家長制。家國同構的配合性具體表現為“家是小國,國是包養網 大師”。在家庭或家族內,父親位置尊,權力最年夜;在國內,君主的位置至尊,權力至年夜。所以,家長在家庭中就像君主一樣,即“家人有嚴君焉,怙恃之謂也”(《周易·家全國》“你真的不應該因為這個就睡到一天結束嗎?”藍沐急忙問道。)。而君主就是整個國家的嚴父,各級行政長官也被蒼生視為怙恃,所謂“良人者,平易近眾怙恃也”(《新唐書·禮三本》)。所包養網 以,家、國同構可以看作父親為一家之君,君為國父,君與父互為表里,國與家是彼此溝通的。是包養 以,中包養 國古語有“欲治其國,必先齊其家”(《禮記·雜記》)的說法。這種結構表白宗法關系滲透到社會各個方面,它掩蓋了階級關系、等級關系,家國同構直接導致了家庭或家庭成員和國家子平易近品質的統一,這就是忠、孝同義包養 ,也即“求奸臣于逆子之門”之說。忠的內容和孝一樣都是對權力的絕對順從,所分歧的僅僅在于他們所順從的對象紛歧樣。中國現代包養網 《孝經》稱:“正人之事親孝,故忠可移于君”,忠和孝成為中國的品德本位。